《清会典·户部·户口》:“又议准,聚族而居,丁口众多者,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,立为族正,该族良莠,责令查举。”
清 冯桂芬 《复宗法议》:“宗子死,族人为之服齐衰三月,其母妻死亦然,以重其事,名之曰族正,副之以族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