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赦 陇西 囚徒,减罪一等,勿收今年租调。”
《北史·魏纪五·孝武帝》:“今岁租调,且两收一丐。”
唐 寒山 《诗》之七一:“朝朝为衣食,岁岁愁租调。”
明 李东阳 《送梁廷美黄门之陕西参政》诗:“ 充国 屯田长在 汉 , 士安 租调总归 唐。”
参见“ 租庸调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