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政的引证解释
- 1. 帮助治理国政。
唐 道宣 《叙元魏太武废佛法事》:“帝讳 燾 ,以 明元帝 泰常 八年即位,时年八岁,尚在幼冲,资政所由,唯恃台辅。”
太平天囯 洪仁玕 有《资政新篇》。
- 2. 官职名。 宋 代置 资政殿 大学士,授予罢政的宰相或其他大臣。简称“资政”。
- 3. 官职名。 金 置资政大夫一职,系正三品的文散官。 元 改为正二品。 明 清 皆因之。
- 4. 官职名。 民国 时期,总统府亦置资政若干人,由总统选聘,以备随时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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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 道宣 《叙元魏太武废佛法事》:“帝讳 燾 ,以 明元帝 泰常 八年即位,时年八岁,尚在幼冲,资政所由,唯恃台辅。”
太平天囯 洪仁玕 有《资政新篇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