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隋书·礼仪志六》:“﹝今之尚书﹞既预斋祭,不容同在於朝,宜依太常及博士诸斋官例,著皁衣,絳襈,中单,竹叶冠……至 天监 三年祠部郎 沉宏 议:‘案竹叶冠,是 高祖 为亭长时所服,安可緜代为祭服哉?’”参见“ 竹皮冠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