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 僧珍 去家久,表求拜墓, 高祖 欲荣之,使为本州…… 僧珍 在任,平心率下,不私亲戚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 僧珍 既至,乃弃业欲求州官。”
《古今小说·裴晋公义还原配》:“相公见惯浑閒事,羞杀州官与县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