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魏书·刘芳传》:“窃见所置坛祠远近之宜,考之典制,或未允衷……《中央令》云:‘其数五。’ 卢植 云:‘中郊,五里之郊也。’ 贾逵 云:‘中兆 黄帝 之位,并南郊之季,故云兆五帝於四郊也。’ 郑玄 云:‘中郊,西南未地,去都城五里。’此又中郊五里之审据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