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天官·酒正》:“大祭三贰,中祭再贰,小祭壹贰。”
郑玄 注:“ 郑司农 云:‘三贰,三益副之也。大祭天地,中祭宗庙,小祭五祀。’…… 玄 谓大祭者,王服大裘袞冕所祭也;中祭者,王服鷩冕毳冕所祭也;小祭者,王服希冕玄冕所祭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