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目的引证解释
- 1. 手指而目视之。
语本《礼记·大学》:“ 曾子 曰:‘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’”后以“指目”谓众所注视或从所指责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 陈胜。”
《新唐书·王承元传》:“年十六,劝 承宗 亟引兵共讨 李师道 , 承宗 少之,不用。然军中往往指目之。”
《新唐书·奸臣传下·卢杞》:“士议譁沸,皆指目 杞 ,帝始寤,贬为 新州 司马。”
宋 司马光 《辞接续支俸札子》:“而使臣违先事之义,重素餐之罪,四海指目,何以自安?” 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郑峚阳》:“公卿之贤者仪部眷一妾,其夫人不能容,仪部遂挟妾以出,流转僧寺,颇为人指目。”
- 2. 引申为瞩目。
蔡元培 《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》:“ 中国 哲学,可以指目的,止有三时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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