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命的引证解释
- 1. 儒家以顺应于天道、得其天年而死为得“正命”。
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尽其道而死者,正命也;桎梏死者,非正命也。”
赵岐 注:“尽修之道,以寿终者为得正命也。”
- 2. 泛指寿终而死。与“非命”相对。
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三十回:“像这样的男子妇人,虽然死於非命,却那英风正气比那死於正命的更自不同。”
王闿运 《祖考遹斋府君碑清故湘潭县学附生王君之碑并序》:“年七十,以 道光 十二年五月十三日亥时,正命于寝。”
- 3. 儒家学说之一派。认为人有三种命运,“正命”是“三命”之一,谓天生的好命运,不需行善而求。
汉 王充 《论衡·命义》:“正命,谓本禀之自得吉也。性然骨善,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。”
- 4. 自然的禀赋。
宋 叶适 《忠翊郎武学博士蔡君墓志铭》:“本受地之正命兮,枝叶华实皆成熟而蔚彬。”
- 5. 犹天命。
明 李东阳 《经筵讲章》之四:“﹝ 文王 、 武王 ﹞以此承受上天的正命。”
参见“ 天命 ”。
- 6. 佛教语。八正道之一。谓符合戒律的正当生活。参阅《俱舍论》卷二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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