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因以“徵黄”谓地方官员有治绩,必将被朝廷征召,升任京官。 唐 杜甫 《奉送韦中丞之晋赴湖南》诗:“宠渥徵 黄 渐,权宜借 寇 频。”
仇兆鳌 注:“徵 黄 渐,渐将内召也。”
宋 王禹偁 《投柴殿院》诗:“ 南 园休命侣,北闕即徵 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