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,以赞司寇听狱讼。壹刺曰讯羣臣,再刺曰讯羣吏,三刺曰讯万民。”
郑玄 注:“讯而有罪,则杀之。”
孙诒让 正义:“再刺曰讯羣吏者,谓乡遂公邑都鄙之吏也。”
参见“ 三刺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