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韩非子·显学》:“愚诬之学,杂反之行,明主弗受也。”
陈奇猷 集释:“儒墨各派之行,是为杂行。与法相背之行,谓之反行。”
三国 魏 刘劭 《人物志·材理》:“不善接论者,説之以杂反;説之以杂反,则不入矣。”
刘昞 注:“彼意在狗,而説之以马,彼意大同,而説以小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