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史·宋衡阳文王义季传》:“队主 续丰 母老家贫,无以充养,遂不食肉。 义季 哀其志,给 丰 母月米二斛,钱一千,并制 丰 噉肉。”
《宋史·兵志八》:“若依部所定月米五斗五升,日不及二升……詔户部裁定,月米一石七斗,增作一石九斗。”
《明史·选举志一》:“歷事生未娶者,赐钱婚聘,及女衣二袭,月米二石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四回:“虔婆出来看,原来是 延寿菴 的师姑 本慧 来收月米……虔婆将月米递给他,他左手拿着磬子,右手拿着口袋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