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·坤》:“用六:利永贞。”
高亨 注:“依古筮法,筮遇《坤》卦,六爻皆八,则以卦辞断事;六爻皆六,则以用六爻辞断事。用六犹通六,谓六爻皆六也。”
清 尹会一 《复莲宇先生书》之一:“用九、用六,渠自明於始终之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