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清 制:以盐若干斤为一引,每引纳税若干。引与税的轻重,各地不同。已按引纳税的引盐为官盐,未纳税的为私盐。 明 唐顺之 《周襄敏公传》:“中官以迎佛,以织造,滥讨引盐,暴横道路。”
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盐法》:“二十二年奏准, 长芦 引盐,每斤加价二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