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文苑传三·刁衎》:“若 太祖 之勤俭,若 太宗 之惠慈,答天地敷锡之意,保祖宗艰难之业,则 周成 、 汉文 二宗之美,不可同年而议拟也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盐课》:“约会本部官一同从长商议,明白议拟,相应都省准拟关请,依上施行。”
明 于谦 《议处边计疏》:“诚恐各官迁延,有妨边备,已经节次议拟奏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