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广陵思王荆传》:“ 荆 性刻急隐害,有才能而喜文法。”
李贤 注:“隐害,谓阴害於人也。”
明 李东阳 《南隐楼记》:“苟无外慕,则虽繁丽喧鬨如 閶门 者,亦不为隐害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七节:“ 河北 叛镇一时归顺,无消除隐害的措施。”
参见“ 隐患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