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祝銮 《跋<桯史>后》:“粤自 宋 室南渡,虏 金 倡乱,狡 檜 窃柄,国是靡一。以致精忠之帜,偃而弗振,貽毒无穷,良可悼哉!” 清 陈贞慧 《过江七事·禁缉事》:“又先朝缉事之设,貽毒最深。 汪直 、 刘瑾 乘之窃弄,既凶於国,亦及其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