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礼运》:“故礼义也者,人之大端也……所以养生送死,事鬼神之大端也。”
孙希旦 集解:“以明则养生送死,以幽则事鬼神,亦惟礼义为大端绪也。”
宋 苏轼 《策别训兵旅二》:“民三十而为兵,十年而后归,其精力思虑,犹可以养生送死,为终身之计。”
清 黄宗羲 《青词》:“毁巢破卵之下,女嫁男婚,追赃没产之餘,养生送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