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初学记》卷二一引 汉 挚虞 《决疑要注》:“尚书臺召人用虎爪书,告下用偃波书,皆不可卒学,以防矫诈。”
清 周亮工 《书影》卷一:“按 萧子良 《古今篆隶文体》曰:鹤头书与偃波书,俱詔板所用, 汉 谓之尺一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