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赵翼 《簷曝杂记续·妖民吸精髓》:“此声既扬,县尉某先拘其妾某氏讯供。诸被害家亦争控於官,然无贜证。”
清 李伯元 《南亭笔记》卷七:“ 马新貽 知己必死,遗命速杀 汶祥 ,不必讯供,盖恐其暴己丑也。”
《冷眼观》第二八回:“一不要出票拿人,二不要开堂讯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