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胡仔 《苕溪渔隐丛话后集·唐人杂记上》引《复斋漫录》:“余按《乐府杂録》云:‘戏弄参军,自 汉舘陶 令 石耽 ,有赃犯, 和帝 惜其才,免罪,每宴乐,令衣白衫,命优伶戏弄辱之,经年,乃放为参军。’然则戏弄参军,自 汉 已然矣,不始於 唐 世也。”
参见“ 弄参军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