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。”
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“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,臧争辟焉。”
颜师古 注:“铸刑於鼎,故称刑器。”
《仪礼·乡射礼》“司射去扑” 汉 郑玄 注:“去扑乃升,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