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国志·魏志·董昭传》:“可使两贼相对衔持,坐待其弊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 注云:“以马为喻也。两马欲相踶啮,既加之衔勒,两不能动矣,而欲鬭之气未衰,相对衔持,则两虽跳梁,力必自敝。”
《三国志·蜀志·蒋琬传》:“若维征行,衔持 河 右,臣当帅军为 维 镇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