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众的引证解释
- 1. 指司陡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五官的属吏。
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
郑玄 注:“众,谓羣臣也。”
孔颖达 疏:“言用此上五官,使各守其所掌上之羣众也。”
- 2. 佛教语。
出家的五众: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。《法苑珠林》卷十六:“若出家五众已受得戒,但依修行,不復别受。”
- 3. 佛教语。“五藴”的旧译。
《法华经·譬喻品》:“分别説诸法五众之生灭。”
吉藏 疏:“以五法和聚,义称五众;又一一阴法各众多,故云众也。”
南朝 梁武帝 《喻梦》诗:“甘寝随四坐,盖睡依五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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