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邓景山传》:“ 景山 清约,子弟饌不过草具,用器止乌漆,待上宾惟豚、鱼而已。”
宋 王栐 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一:“鞍轡之别,亦始于 太宗 时……六品以下不得闹装,不得用刺绣金皮饰韉,未仕者乌漆素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