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 郑光祖 《倩女离魂》第四折:“﹝ 夫人 ﹞云:‘今日是吉日良辰,与你两口儿成其亲事。小姐,就受五花官誥,做了夫人县君也。’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:“ 桂娘 道:‘有甚好处?料没有五花官誥夫人之分!’”亦省作“ 五花誥 ”。 元 无名氏 《玉壶春》第三折:“我将着五花誥,与他开除了那面烟月牌。”
明 李东阳 《周少卿双寿堂》:“御璽重封五花誥,大官屡出九霞觴。”
参阅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