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顺序是: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。 隋 萧吉 《五行大义·论相尅》:“尅者,制罚为义,以其力强能制弱,故木尅土,土尅水,水尅火,火尅金,金尅木。”
亦称“ 五行相胜 ”。参见“ 五行相生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