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尔雅·释亲》:“妻之父为外舅,妻之母为外姑。”
《释名·释亲属》:“妻之父曰外舅,母曰外姑。言妻从外来,谓至己家为归,故反以此义称之。”
唐 李商隐 有《为外姑陇西郡君祭张氏女》文。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五:“婿谓妇之父曰外舅,妇之母曰外姑。”
清 梁章鉅 《称谓录·妻之父》:“案 汪氏 尧峰 曰:‘男子谓妻父曰外舅,母曰外姑……彼以我母为姑,我亦从而姑之,惧其同於父党也,故别曰外姑。’”参见“ 外舅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