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逸周书·程典》:“度其高下,利其陂沟,爱其农时,脩其等列,务其土实。”
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 楚 亦不竞,寡君尽其土实,重之以宗器,以受 齐 盟。”
杜预 注:“土实,土地所有。”
宋 曾巩 《明州拟辞高丽送遗状》:“效其土实,五岁三至。”
《清史稿·礼志十》:“凡贡物,各将其土实,非土产者勿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