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凡秀才,试方略策五道,以文理通粗为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,凡四等为及第。”
宋 司马光 《论诸科试官状》:“伏望朝廷更取本处解发上件诸科试卷,委官覆考其通麤,合格者,特与免罪,不合格者,依法坐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