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会典事例·内阁·职掌》:“近来各省陈奏事件,凡本章摺奏内,恭载 乾隆 年间皇考諭旨与 嘉庆 年间所降諭旨一律抬写,殊非敬谨之道。嗣后在京各衙门,各直省文武大臣,遇有陈奏事件,恭载 乾隆 年间皇考諭旨,首行俱用三抬。 嘉庆 年间,朕节次所降諭旨,首行俱用双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