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秋官·讶士》:“邦有宾客,则与行人送逆之。”
《荀子·富国》:“婚姻娉内送逆无礼,如是,则有失合之忧,而有争色之祸矣。”
杨倞 注:“逆,致女。逆,亲迎也。”
章诗同 注:“送逆:送,送女,送嫁;逆,亲迎,迎娶。”
参见“ 送迎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