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穀梁传·文公十四年》:“ 齐 人执 单伯 ,私罪也。 单伯 淫于 齐 , 齐 人执之。”
《明律·名例律·文武官犯私罪》:“凡文官犯私罪,笞。”
清 林则徐 《密拿汉奸札稿》:“如有目下再有徇庇,是转自陷於私罪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