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公赋既重,私敛又深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 陆贽 奏议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,说,当今京畿地方,每田一亩,官税五升,私家收租,却有一亩收租一石的,比官税增二十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