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 荀勗 将群书分为四部:六艺、小学为甲部;诸子、兵书、术数为乙部;历史记载和杂著为丙部;诗赋、图赞、《汲冢书》为丁部。 东晋 李充 加以调整,以五经为甲部,历史记载为乙部,诸子为丙部,诗赋为丁部。 隋 唐 以后沿用此种分法,称为经、史、子、集。后亦用以泛指群书。 宋 刘敞 《六月二十六日雨阁昼寝》诗:“食有万钱膳,架多四部书。”
参阅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