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僖公十三年》:“ 秦 於是乎输粟于 晋 ,自 雍 及 絳 相继。”
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凡授田者,丁岁输粟二斛,稻三斛,谓之租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科场二·纳粟民生高第》:“ 景泰 以后,胄监始有纳马之例,既改为输粟,初不过青衿援例耳。”
明 王世贞 《觚不觚录》:“输粟富家儿,不识一丁,口尚乳臭。”
明 章懋 《陕西副使静虚潘公墓志铭》:“生子三人,长即 希奭 ,材而克家,以输粟拜散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