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。”
郑玄 注:“帅,循也。”
宋 王安石 《夔》:“民有不帅教,则岂可以无刑乎?故次命 皋陶 为士也。”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:“置集愆册,治诸不帅教者。出入必记於簿,监丞掌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