谥议的引证解释
- 亦作“諡议”。古代帝王、贵族、大臣、士大夫等死后,下礼官评议其生平事迹,依据谥法拟定谥号,奏请钦定,谓之“謚议”。 汉 崔駰 有《章帝謚议》。
唐 白居易 《郑涵等太常博士制》:“凡朝廷礼制,或损益有宜,中外謚议,或褒贬不决,尔为博士,皆得正之。”
宋 王应麟 《困学纪闻·考史二》:“﹝《汉书》﹞《高帝纪》:‘羣臣曰:“帝起细微,拨乱世反之正,平定天下,为 汉太祖 ,功最高。”
上尊号曰 高皇帝 。’此諡议之始也明 吴讷 《文章辨体序题·谥议》:“ 汉 晋 而下,凡公卿大夫赐謚,必下太常定议,博士乃询察其善恶贤否,著为謚议,以上于朝。若 晋 秦秀 之议 何曾 、 贾充 , 唐 独孤及 之议 苗俊卿 , 宋 邓忠臣 之议 欧阳永叔 是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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