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典·职官十》:“﹝ 唐 ﹞ 至德 中,分置左右神武军,各置官属,如羽林之制。”
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 至德 二载置左右神武军,补元从,扈从官子弟,不足则取它色,带品者同四军,亦曰‘神武天骑’,制如羽林,总曰‘北衙六军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