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旧唐书·职官志三》:“尚仪之职,掌礼仪起居,总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之官属。”
后称为 嫦娥 。《吕氏春秋·勿躬》:“ 容成 作历, 羲和 作占日, 尚仪 作占月, 后益 作占岁。”
毕沅 注:“ 尚仪 即 常仪 ,古读仪为何,后世遂有 嫦娥 之鄙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