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邵博 《闻见后录》卷三十:“ 王荆公 喜説字,至以成俗。 刘贡父 戏之曰:‘三鹿为麄,鹿不如牛;三牛为犇,牛不如鹿。’谓宜三牛为麄,三鹿为犇,若难于遽改,欲令各权发遣。 荆公 方解纵绳墨,不次用人,往往自小官暴据要地,以资浅皆号权发遣,故并謔之。”
按,麄同麤,即“粗”字;犇即“奔”字,各与 荆公 説字之义相戾;故戏谑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