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木四·桑上寄生》:“此物寄寓他木而生,如鸟立於上故曰寄生、寓木、蔦木。俗呼为寄生草。寄生高者二、三尺,其叶圆而微尖,厚而柔,面青而光泽,背淡紫而有茸。人言 川 蜀 桑多,时有生者。”
参见“ 桑寄生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