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:“得 赵 人 徐夫人 匕首,取之百金,使工以药焠之,以试人,血濡缕,人无不立死者。”
裴駰 集解:“言以匕首试人,人血出,足以沾濡丝缕,便立死也。”
唐 元稹 《唐故建州蒲城县尉元君墓志铭》:“及逾三十年,予亦窃位偷名,官进不已,然而终无濡缕之力及於君。”
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田七郎》:“ 七郎 曰:‘此刀购诸异国,杀人未尝濡缕。迄佩三世矣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