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 无名氏 《举案齐眉》第四折:“这廝接待不周……枷号一月,打退儒户,永为农夫。”
《元典章·圣政一·兴学校》:“应係籍儒户,杂泛差役,依例蠲免。”
元 无名氏 《举案齐眉》第四折:“俺两个是儒户,县里拣选来接待新官的。”
《元史·礼乐志二》:“籍近畿儒户三百八十四人为乐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