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膏润并爱,跂行毕逮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凡有足而行者,称跂行也。”
《南齐书·乐志》:“ 江 左 咸康 中,罢紫鹿、跂行、鳖食、笮鼠,齐王卷衣、絶倒、五案等伎,中朝所无,见《起居注》,竝莫知所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