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叶子奇 《草木子·杂制》:“至 元 朝, 秦王 太师潜行不轨,欲要誉於天下,以私钱十万锭,济怯怜口、站户之乏。”
《鄞县通志·文献志·礼俗》:“四民之外,又有堕民,谓之丐户,又名怯怜户……分置 苏 、 松 、 浙 省,杂处民间, 元 人名为怯怜户。”
参见“ 堕民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