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选·陈琳〈为袁绍檄豫州〉》:“ 操 又特置发丘中郞将、摸金校尉,所过隳突,无骸不露。”
李周翰 注:“言 操 置发丘中郞,摸金校尉之官,所过皆破坏冢墓,以取金宝,而露其骸骨也。”
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》卷五:“ 宋 严有翼 詆 东坡 诗:‘误以葱为韭,以 长桑君 为 仓公 ,以摸金校尉为摸金郞中。’”亦省作“ 摸金 ”。后亦泛指发墓盗金者。 清 钱谦益 《闻母邹太君七十序》:“高臺倾矣,曲池平矣,华堂便房,牛溲马矢平填其中,而高坟大闕,摸金发丘交臂其间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