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诸寺》:“总局二十有四:如诸军、诸司、粮、审四院,左藏二库,买务,卖场及编、奎两司,和剂、惠民四局,祇侯、钞引院,皆属掌矣。”
按,《宋史·职官志五》:“杂买务,掌和市百物,凡宫禁、官府所需,以时供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