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出《礼记·乐记》:“人化物也者,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。”
按,后 宋 代理学家把“天理”解释为封建的伦理纲常,“人欲”解释为人的生活欲望,并认为二者不容并立。《宋史·陈宓传》:“ 宓 天性刚毅,信道尤篤,尝为《朱墨铭》,谓朱属阳,墨属阴,以验理欲分寸之多寡。”
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四》:“辨论性天,剖析理欲。”
杨度 《梁氏<中国之武士道>叙》:“诚以理欲交战之际,必有一胜一败。”